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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丨“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建设秦山二期核电站

秦山核电 2023-06-05

郑庆云:原核工业部政策研究室主任

1985年年末,核工业部在北京京丰宾馆召开工作会议时,接到国家计委主任宋平的指示,要核工业部研究在秦山一期基础上建设60万千瓦核电站的可行性。

经反复研究确认后,责成我和计划司张志峰同志起草给国家计委的回复报告。后被流言误传为,核工业部两片纸,把苏南核电站拉下马。其实这是国家从全局考虑做出的选择。不久,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会确定:“‘七五'期间,核工业部在秦山扩建两台核电机组,每台容量为60万千瓦,可列入计划。”

1986年年初,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我国核电发展方针有一个大的转变,那就是由过去百万千瓦起步,改为从60万千瓦起步;技术上从“以国外为主,合作设计”,改为“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原想从苏南起步,改为从秦山起步﹔管理体制上,由原来以水电部为主,改为以核工业部为主。

所以,秦山二期首次实践了“以我为主,中外合作”的核电发展方针。这一方针是非常正确的,指导我国自主发展民族核电,对外既不依赖又不排斥,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秦山二期立项后,因资金困难迟迟不能开工。当时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提出与地方合作,吸纳地方资金,组织股份制核电公司。但中核总的资本金还没有着落。于是,再次组织财务司、政策研究室和核电秦山联营公司谋划办法。最后提出,利用秦山一期煤代油资金,滚动发展秦山二期的想法,并责成政策研究室起草报告,向国务院领导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汇报。

▲图为秦山核电二期厂址原貌。

秦山核电二期建设了4台65万千瓦机组,

从而实现了我国核电从原型堆

到大型商用堆的重大跨越。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邹家华同志在听取中核总汇报时说:“7.4亿元的煤代油的钱,计委可以研究这个问题。依我看,没有什么可争的,都是国家的钱。首先要肯定,这笔钱谁也不准拿走,就用它来搞核电。”又经过整整两年的反复努力争取,最后,国家计委以煤代油专用资金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将浙江秦山核电站一期工程的煤代油基建贷款本息转为浙江秦山核电站二期工程中央项目资本金的通知》,确保了二期工程资金到位,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作者:郑庆云

责编:刘雨   审校:吕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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